人类的一切努力的目的在于获得幸福。——欧文
幸福是不能全部描写出来的,它只能体会,体会的越多,就越难以描写,因为它并不是一些故事的汇集,而是一种感受的状态,一种只能通过感受去探索领会的境界。当然,物质财富的增长并不一定是幸福感的提升。只有实现“共同富裕”,将幸福变为人们心灵深处最微妙的感受,一种真真切切的感受,那么人们才是幸福生活的主体。
当今世界,一切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。人时刻与时俱进着,社会也在日新月异。像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一般,人决定着社会的发展,只有在高度发展、高度文明的社会,才能使每个人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挥,才能更好地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。
“众人拾柴火焰高”,我们要构建和谐社会,就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。齐心协力,万众一心和谐社会便会很快到来。只有从中央到地方,从高层到底层,从每个社会团体到每个个人,都有自己的严谨踏实和实际行动,优化各阶层内部结构层次,实现整体功能之和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,那么小的细流汇成江海,社会终将洋溢着幸福。
相对而言,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和发展会促进社会的进步,同时,社会的发展是否又为我们创造了条件?从唯物辩证的角度来看,我们意识会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能动的反作用,关键在于我们用何种意识去指导我们的实践,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。在东部地区,经济较为发达,大多孩子们拥有接受优良教育的资源;然而在广袤的西部山区,优质教育对很多孩子是遥不可及的“梦”,是茶余饭后的谈资,更是一种“奢侈”。很明显,地区的落后限制着人们的发展,简言之,只有劳动力素质提高了,社会文明才能高速发展。
人与社会的和谐,是智慧与仁爱并存,道德与威严并存的,那是一束很有活力的光,放射到各处,使得黑暗褪变。“共同发展”这份炽热的信念必将点亮生机勃勃的中华大地,“可持续发展”这份象征和谐祝愿的理念也必将把中华文明带给全世界。
“幸福不是毛毛雨,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。”这蕴含着一个朴实的道理,争取“幸福”是每个公民自己的责任,这需要靠自己的努力奋斗,然而我们也应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,既要有发现“幸福”的眼睛,也要有创造“幸福”的双手。
建设幸福中国,我们众志成城。